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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昨公布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政策

12月10日省招生办、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了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政策,明确我省明年春季进行的普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自2020年起,我省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实行校际联考。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方式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高考报名和“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高职分类考试评价方式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拟参加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单独或联合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明年起技能测试实行校际联考

  为规范院校招生行为,突出技能导向,为院校科学选才和考生合理选择专业提供支持。 自2020年起,我省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校际联考(以下简称“校际联考”),由部分示范高职院校牵头组织实施。校际联考依据《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校际联考专业目录》进行。未列入《校际联考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得参加分类考试招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为: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参加计算机测试。各专业类机测视频将提前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校际联考《考试说明》由各专业类校际联考牵头院校制定。所有拟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本人拟报考专业对应专业类(专业与专业类对应关系详见《校际联考专业目录》)的校际联考。专业类校际联考成绩在各高职教育院校该专业类所包含的招生专业间通用,考生取得专业类校际联考成绩后,方可参加所申请院校对应招生专业的预录取。

  明年3月2日起上网向招生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时至9日17时,根据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提醒考生,在向有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对安排有拟报考专业类所含专业招生计划的所有院校,考生均可提出申请。测试考核后,考生只能被已申请的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

  各高职教育院校可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申请本校考生中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招生院校应对其进行文化素质测试,招生院校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不晚于明年3月22日。

  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校际联考,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至9日,前往校际联考考点院校报名。考生按照报名时考点院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校际联考。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所有考点院校组织的校际联考在2020年3月16日前完成。

  明年3月26日前公布学校预录取名单

  2020年3月24日17时前,各高职教育院校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校际联考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并于2020年3月26日17时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高职分类考试只能选一所学校报到注册

  2020年4月2日17时前,各高职教育院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4月6日至7日,各高职教育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高职分类考试录取获取文凭与高考录取新生相同

  已被预录取而未在2020年4月2日17时前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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