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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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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考普字〔2021〕6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湖南师范大学:

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定于4月8日-4月22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稳妥有序,现就做好全省体育统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批次及时间

(二)考试项目及分值

考试项目分为身体素质项目、专项技术项目、辅助技术项目三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身体素质项目(满分150分):100米跑(90分)、5米三向折回跑(60分)。

2.专项技术项目(满分100分):考生可在田径(100米除外)、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选一项。

3.辅助技术项目(满分50分):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传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游泳。

考生只能在上述四个辅项中选择一项参加考试。且不得选择与其所报专项相近的项目,即篮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排球传球垫球,足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足球运球绕杆射门,游泳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游泳辅项。

(三)考试实施

1.体育统考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细则和评分标准》(2016年版)(见湘教考普字〔2016〕11号)。其中,部分项目考试细则进行了调整,从2021年起执行,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细则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14号)。

2.考生须在考试前2天开始登录“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专业考试证[“报名缴费指定系统”: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2.移动端APP:“潇湘招考”(APP请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体温检测登记表、电子健康卡(码)、《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自行下载)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考试项目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的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考生写出书面申请,报所在报名点签署意见、经市县两级招考机构审核同意后,由市州招考机构于4月1日前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处(联系人:朱海波 联系电话:0731-88090219 邮箱:116887@qq.com,下同)。

3.市(州)招考机构要统一安排并确定专人(必须是招考机构的工作人员)带队,组织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及中学领队老师按时到考点报到。请各市(州)招考机构于3月25日前向我院普招处上报各市(州)领队人员名单和手机号码。根据防疫工作要求,今年体育统考期间不召开各市(州)领队和中学领队老师会议,由各市(州)领队负责建立中学领队老师微信群,有关考试要求和考生须知在中学领队老师微信群发布。

4.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文化考试时间和专业测试时间均安排在4月份,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和专业测试的体育考生,如果考试时间和体育统考的时间相冲突,可向当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调整考试批次。请有关市(州)招考机构负责体育统考的同志及时登记相关考生,于4月1日前将名单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安排专人组织考生参考。

5.凡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严禁服用违禁药物和使用违禁方法,违者将严肃处理。

6.考虑到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建议考生考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组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切实把体育统考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向属地中学、考生深入宣传体育统考的政策规定和工作安排;要协调当地卫生健康、疾控、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指导帮助中学按有关要求做好考生考前和往返长沙(考点)途中疫情防控工作。考点学校要成立体育统考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考务组织、测试评分、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的职责;要加强考点设施设备建设,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同志担任考官及工作人员;对于主观性评分项目,要严格落实考前抽签形成考评人员、考生的随机组合;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体育考试培训活动,严禁考官参与高考体育类应试培训,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体育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地或设施。

(二)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严密防范和查处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特别要严防考生替考行为,要充分利用身份核验仪、指纹录入设备等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并做好相关证件比对工作。对发现的考试违规行为,要按规定如实做好记录,并向违规考生开具《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见附件1)。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点要立即张榜公布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见附件2),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证据材料必须在当天报送我院纪检与督查处。对于考生、工作人员及考点学校的违规行为,我院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全力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要切实关心体育考生,及时处理考生提出的问题,指导考生安全参考。考点学校要认真做好考试全过程的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体育考试有其特殊性,尤其是器械类考试项目容易发生意外安全事故,考试期间要派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三、考试防疫工作要求

(一)做好人员体温检测。体育统考前14天起,相关中学对所有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特别要注意是否有密切接触者、是否存在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外返回者,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在考试报到前或参加考务工作前14天从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自行下载《2021年体育统考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见附件3)或《2021年体育统考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体温检测登记表》),每日认真测量体温并填写《体温检测登记表》。考生报到时,由中学领队老师负责收集考生《体温检测登记表》和《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统一交考点审验备案。考生在考前还需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申领电子健康卡,凭绿码方能报到和参加考试。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在上岗前14天起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在报到时上交考点,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二)做好考前、考中和考后自我防护。考生在往返长沙考点途中和在长沙考试期间,各市(州)领队和中学领队老师要切实履行责任,提醒考生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要做到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和考试过程除外)、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去人群密集场所。考生应根据各自考试时间,提前预订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宾馆入住、选择卫生条件符合标准的就餐地点、选择安全便捷的交通方式往返考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确保考试期间的住宿、饮食和交通安全。考生须配合考点做好体温监测等防疫工作,严格遵守考试秩序,排队候考时保持安全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在长沙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中学领队老师报告,中学领队老师应立即向各市(州)领队和考点疫情防控组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三)考点学校要多举措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主动与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或卫生疾控部门沟通汇报,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考试各个环节和考点所有设施设备的消毒工作。考点要指定专人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应当保持考试场所、楼道、厕所等场所卫生整洁。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要在考场入口设立体育统考专用通道,设立体温检测点,安排专门人员查验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份,做好体温检测,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考点须设立临时隔离室,一旦发现人员出现身体异常情况,按照应急流程安排到临时隔离室隔离,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部门。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2.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

3.《2021年全省体育统考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

4.《2021年全省体育统考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

5.《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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