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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高中评价“指挥棒”来了

时间: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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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林焕新

教育部近日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明确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方面重点内容,为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提供重要依据。

人民群众关切的普通高中办学“指挥棒”将如何调整?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

18项关键指标、48个考查要点,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

“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工作在评价导向上仍存在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办学质量的倾向;评价内容存在重知识灌输、轻实践能力培养的现象;评价方式上,存在重结果评价、轻过程评价的问题。随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深入,促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改进和完善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工作,迫切需要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办学质量评价体系。

在此背景下,《评价指南》应运而生。

《评价指南》提出18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在办学方向方面,包括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德育为先两项关键指标,旨在加强党对普通高中教育的全面领导,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课程教学方面,包括落实课程方案、规范教学实施、优化教学方式、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等5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落实好新课程新教材,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整体提升教学质量。在教师发展方面,包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学校管理方面,包括完善学校内部治理、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强化学校管理,建设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在学生发展方面,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等5项关键指标,旨在突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强调重素质、重能力要求。

透过指标,评价“指挥棒”指向何处?

“《评价指南》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持以学生全面培养全面发展为核心,聚焦学校办学质量,构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介绍,《评价指南》明确了4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树立科学教育评价导向,推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促进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育人规律。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三是坚持深化改革。推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四是坚持以评促建。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引导办好每所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发挥引领带动导向作用,助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对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

那么,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对于引导和促进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政策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该负责人回应:“《评价指南》把推动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和招生管理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这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更好落实‘双减’政策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发挥普通高中学校办学理念的引领作用。《评价指南》特别强调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并把“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将高考升学率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结果之一,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作为重要考查要点,这有利于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领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为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是发挥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办学的带动作用。《评价指南》把“将办学理念和特色发展目标融入学校管理、课程建设、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努力办出学校特色”作为重要考查要点,并特别强调“引导办好每所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这有利于引导义务教育学校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生能够理性选择适合自身成长发展的高中学校,从而缓解义务教育学生升学压力,减轻过重课业负担。

三是发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挥棒”导向作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于引导义务教育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导向作用。《评价指南》把“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作为重要考查要点,就是要促进普通高中学校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并向薄弱学校倾斜,这有利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以评促建,不断提高评价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评价指南》对评价方式、评价实施、结果运用等提出明确要求,给各地具体操作留出空间,确保有效实施。”该负责人点明了文件的一大特点。

各地各校要如何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评价指南》提供了“方法论”: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坚决克服单纯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倾向;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切实防止用“一把尺子”衡量不同学校的做法,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坚持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

同时,《评价指南》明确,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级全面评价、省级统筹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周期依据所辖县数、学校数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3至5年一轮,评价周期内要实现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全覆盖。《评价指南》还要求各地建立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不断提高质量评价工作水平。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信息的分析,不断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其对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该负责人强调,一是促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指导学校和教师精准分析学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二是健全激励约束与宣传推广机制;三是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将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为办好普通高中教育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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