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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哈尔滨师范大学

时间: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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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专业

 

专业名称: 汉语言文学(本科(普通教育)类)
专业介绍: 本专业隶属汉语言文学教育系,已有50余年的发展历史,在学术水平、科研实力方面,居于省属本科大学的前列。主要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部分学生将充实到文化、科研、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机关等企事业单位工作。 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汉语言文学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中学现代教学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具有较高的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和一门外语。 开设主要课程有: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写作学、文学概论、美学概论、影视概论、马列文论、中学语文教学法、中  学语文教材研究、逻辑学以及教育学、计算机、外语等必修课,以及语言、文学及理论技能等多门选修课。 学制四年,学历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政务文秘) 本专业隶属应用语言文学系,主要培养国内外企业单位、事业机关单位、各类学校所需的秘书方面的专业人才,也为国内涉外企事业培养从事跨文化交流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商务、秘书等领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政务文秘的基本规律和工作方法,具备较强的从事对外交际、处理日常办公事务的能力;增加汉语与文学、英语等专业领域的课程设置,注重基本功方面的训练,使学生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较强的汉语和英语的交流能力。 开设主要课程:办公自动化原理、秘书学、文书学、领导科学、行政管理学、档案管理学、社会学、公共关系学、现代社会礼仪、市场经济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江济法、信息组织与网络检索、微机基础、多媒体技术应用、外语等专业课;大学语文、最新实用公文写作、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基础写作、美学基础理论、中国古代文学、文学名著导读、中国现当代文学、形式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学概论、演讲与口才、书法等选修课。 学制四年,学历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编辑出版) 本专业隶属于新闻系,主要培养具备系统的编辑出版理论知识与技能,能在书刊出版、新闻宣传和文化教育部门从事编辑、出版、发行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以及教学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 通过学习使学生具备系统的新闻理论、出版理论基础等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发展规律及最新的学科理论、最新成果和发展趋势,掌握市场分析、选题策划、文字加工、宣传促销的知识与方法,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文字表达能力和初步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开设主要课程:编辑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出版发行学基础、中国编辑出版史、图书学、出版美学、书业法律基础、报刊编辑学、出版现代技术等及选修课。 学历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专业名称: 学前教育(本科(普通教育)类)
专业介绍: 本专业隶属学前教育学系,主要培养幼儿教育师资和各级幼儿园管理工作者,以及幼儿教育科学研究人员。 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幼儿教育的基本理论和从事幼儿教育教学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好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艺术审美素养,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受到良好的幼儿教育科研训练,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 开设主要课程: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幼儿园课程、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学前教育科研方法、中外学前教育史、学前游戏论、学前比较教育、幼儿园教育活动组织策略、学前教育测量与评价、儿童心理行为诊断与治疗,以及声乐、琴法、舞蹈、美术等。 学历为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冰城夏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属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成立于1951年,其前身是1946年我党在东北解放区建立的松江省立行知师范学校,经历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1951——1956)、哈尔滨师范学院(1956——1980)时期,1980年更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2000年呼兰师范专科学校、黑龙江农垦师范专科学校并入,2002年黑龙江省物资学校(黑龙江省物资职工大学)并入,组建成新的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以“行知精神”为代表的大学文化,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秉承“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提高质量、创新发展。学校先后荣获“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等称号。   

  学校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3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亿余元。建有以文博馆为核心的四馆一体的展览中心。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1000余万册,是“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学校设有26个学院(部),82个本科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材料科学、化学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4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入选省“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校坚持教育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突出教师教育特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三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国家级重点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30门。获批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教学改革成果奖百余项。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为社会输送了40余万名各类优秀人才,涌现出一批世界和全国知名的优秀人物:“全国优秀教师”宋立志、“全国道德模范”张丽莉、“全国劳动模范”王惠生、“感动中国人物”秦艳友、“世界小姐总冠军”于文霞、“中国象棋世界冠军”王琳娜、“世界速滑锦标赛冠军”王北星、“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速滑冠军”付春艳,一大批校友成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和社会精英,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障,为学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7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龙江学者”14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8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9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1人,省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21人,省级教学名师14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22人。

  学校学术研究实力雄厚。现有光电带隙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高端智库等高水平科研平台36个。近五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近500项。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40余项。我校教师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4000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被SCI、SSCI、EI等国际检索系统收录2300余篇。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150余部。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百余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和研修基地、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及黑龙江省高教学会等5个省级学会挂靠在我校。学校主办的《北方论丛》、《黑龙江高教研究》等14种学术期刊在学术界和出版界具有重要影响。  

  学校充分利用地处东北亚中心的区位优势,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先后与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波兰、韩国、巴西、埃及等30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教育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学校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苏里科夫美术学院联合成立了黑龙江省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美术学院”。在海外创办了4所孔子学院和1所独立孔子课堂,其中伦敦中医孔子学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球先进孔子学院”,并成为全球首批示范孔子学院。学校被评为“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 基地、《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认证中心、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等机构设在我校。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招生院校。2018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来华留学质量认证。

  学校大力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了覆盖全省的G-U-S教师教育联盟,推进地方政府、高校和中小学校联合培养教师教育人才。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期保持全国领先优势地位,支持建设的哈尔滨音乐学院、青冈实验中学和顺迈学校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建成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区,连续30余年承办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哈师大专场演出,积极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学校通过成果转化、政策咨询等形式,在服务国家战略和黑龙江省强省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哈尔滨师范大学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龙江,面向全国,以《哈尔滨师范大学章程》为基本遵循,坚持“七位一体”发展思路,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国内一流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校长办公室供稿,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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