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录,这里是高考在线!

 

欢迎报考沈阳建筑大学

  • 院校所在地:辽宁
  • 主管部门:地方
  • 行政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 院校类型:工科
  • 学历层次:本科
  • 学校官网:http://www.sjzu.edu.cn/
  • 电话号码:024-24693969
  •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 录取分数线:
  • 点击报考

学校概况

沈阳建筑大学地处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沈阳,位于风光壮美的浑河南岸。

学校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等学科为特色和优势,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艺术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成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诞生在解放战争时期,是一所有着鲜明的红色基因、伴随着共和国前进步伐不断成长和发展的高校。在72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守“立德树人”的大学使命,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建设行业发展,为国家培养输送了11万余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是国家建筑行业优秀人才的摇篮。

学校现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在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中,5个博士一级学科及学校总体排名均位列辽宁省属理工类高校第一名。学校入选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5个学科入选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13个专业获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个专业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信工程、自动化、环境工程、动画、环境设计5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6000人,现有本科生111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500人,外国留学生800余名。

学校设有15个学院(教学部),19个直属科研机构和直属科研平台,现有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湛、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导师654人,教授199人,副教授428人。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国家级专家4人,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育部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1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3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9人,中国博士后“香江学者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及辽宁省创新团队11个。

学校本科教育包括7个门类下24个专业类,共50种专业。6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专业获批辽宁省首批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优势特色专业。2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现有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3个国家级科技平台,建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7个,省级实验中心及实践基地28个。学校2002~2019年的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辽宁省高校名列前茅。

“十二五”以来,学校获得科技总经费14.55亿元,累计科研立项4400余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金奖等国家和省部级奖励100余项。发表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2200余篇,其中多篇学术论文在《Nature Geoscience》等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校在中国高校产学研实力排行榜中排名第13名。我校入围“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 ,位居省属高校第一。学校承担国家和省部级教改立项320余项,教改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130余项,2次被评为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连续6次被评为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沈阳建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入选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和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学校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或科研、合作办学关系,是国家教育部选定的招收国内访问学者单位,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收院校,是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博士奖学金生招收院校,是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学校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合作举办的信息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是基地的示范项目。学校与罗马尼亚特来西瓦尼亚大学共同建立了孔子学院。

学校校园底蕴深厚、优美宜人。校区占地面积1500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756米的亚洲第一文化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校园获得国家“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秉承“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和“博学善建、厚德大成”的校训,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深化各项教育教学改革,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建筑大学而努力奋斗!

 

 

招生资讯

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建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约合1436.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18;专任教师89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1.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713.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673.3元;图书160.7万册,生均图书88.9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20年不设预留计划。

  2.语种限制

        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

        我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

  4.其他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50201

英语

四年

3-6年

文史

文学

4800元/年/生

2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元/年/生

3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4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5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6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待定

7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8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9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0

080412T

功能材料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1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2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3

080717T

人工智能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待定

14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6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7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8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9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0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1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000元/年/生

22

081802

交通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3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4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4-7年

理工

建筑学

4800元/年/生

25

082802

城乡规划

五年

4-7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26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27

082901

安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8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29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元/年/生

30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元/年/生

31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32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33

120405

城市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元/年/生

34

120602

物流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35

130310

动画

四年

3-6年

文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6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文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7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文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8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6年

文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注:2020年新增2个本科招生专业,分别是智能制造工程和人工智能,具体学费收取标准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专业设置说明中列明。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一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二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

        四是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阳光卡、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扶困基金等资助。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艺术类:遵照有关省份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我校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②专业志愿靠前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①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②2020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安排专业。

        对于2018年已经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在预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后,学校将根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预科期间考试课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安排专业。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份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标注为“面向八师石河子市招生”的考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八师石河子市的考生。

        ③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a)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b)专业志愿靠前者;c)选测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d)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

        ④ 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说明

  (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录取办法

        2020年,我校艺术类招生将继续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凡达到该省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录取原则为:

        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投档、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省的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将在投档的考生中,在其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艺术统考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专业志愿靠前者;

        ②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工作程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游泳项目的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网球项目的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报名,报名时需按照学校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材料,并持本人身份证、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

        日程安排:

        2020年2月17日前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与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时间另行通知;2020年8月,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

        ①我校游泳项目将根据考生的全国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合格成绩要求,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网球项目则依据考生在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不同性别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述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相应项目的专业测试,则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获得通过。

        ②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对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学校将上传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

        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优异,并获得我校“文化课单考”优惠政策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顺序,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至额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7.联系电话:024-24693969

     网址:http://www.sjzu.edu.cn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沈阳建筑大学

二〇二〇年五月

 

校园风光

系统使用说明

1、本查询系统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数据请以学校官网或考试院公布为准。

2、如对本系统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联系方式:33216356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