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搭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立交桥,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招生简章如下。
招生对象
已参加高考报名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2、免入学政策: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
3、学生只能申请跟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就读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4、直升专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院校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报名程序
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考生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学生所在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及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毕业生《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材料报我校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对经我校考生资格公示后产生异议的考生,由各中职学校负责解释。
报送材料包括(5月14日前,过了时间不接受任何材料):
1、《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附件1)纸制和电子版各一份。
2、《学生照片册》(附件3)蓝底一寸,纸制和电子版各一份(学生照片要贴在纸制学生照片册上)。
3、公示材料纸制一份。
4、书面方式提供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推荐工作的相关老师的姓名、邮箱、联系电话、QQ号码等联系方式。
5、《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附件2)纸制一份。
6、《学生成绩单》(附件4),电子版和纸制各一份。
7、身份证复印件、印证材料,纸制一份。
8、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证书复印件;
(1)-(4)材料按顺序统一汇总,(5)-(8)材料按报名学生的顺序进行装订。电子版发到QQ邮箱:1530273298@qq.com,文件名为推荐学校名称。纸质材料5月14日前由报名学校统一邮寄或报送到我校。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招生科 邮编:830001
收件人:马海燕 联系电话:18999268844
录取原则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录取规则:按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按每个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考生成绩计算方式:按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可不含最后一个学期)。
其他相关事宜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2、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5月20日—22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公示网址:http://xzsjyc.uvu.edu.cn/zsxxw/index.htm。
3、已被我校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4、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计划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专职(专科)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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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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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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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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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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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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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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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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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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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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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列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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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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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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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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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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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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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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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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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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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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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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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专业与新加坡PSB学院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在校生三年全部在我校学习,30%引进课程由新方外籍教师来校授课;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民币;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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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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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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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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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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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该专业与新加坡PSB学院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在校生三年全部在我校学习,30%引进课程由新方外籍教师来校授课;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民币;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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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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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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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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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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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30
|
5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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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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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
兼
|
3
|
3
|
3
|
|
3000
|
|
670102K
|
学前教育
|
兼
|
3
|
35
|
20
|
15
|
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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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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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英语
|
兼
|
3
|
3
|
3
|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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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10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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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育
|
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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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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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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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203
|
应用英语
|
兼
|
3
|
3
|
3
|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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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207
|
动漫制作技术
|
兼
|
3
|
8
|
5
|
3
|
3300
|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
|
3
|
6
|
3
|
3
|
3300
|
|
610203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兼
|
3
|
15
|
9
|
6
|
3300
|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理
|
3
|
10
|
7
|
3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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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理
|
3
|
8
|
6
|
2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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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09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理
|
3
|
10
|
7
|
3
|
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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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与注册
1、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身份证件,按照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和学生工作部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不得超过两周),经批准后方可有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3、录取的新生因应征入伍或身体原因不能报到入校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未按要求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5、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奖学金以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方式,并为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723号
邮 编:830001
招生咨询电话:0991—8825404 2605249
传 真:0991—8833075
纪检监察电话:0991-8824324
招生就业网址:http://xzsjyc.uvu.edu.cn/zsxxw/index.htm
附件1:汇总表
附件2: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附件3:照片册 附件4:成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