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16所司法行政类警察院校中唯一一所大专院校(除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本科外,其余均是中专),目前由兵团监狱管理局直接管理。学校培养监狱、公安、法律类实用型、技能型政法人才,为兵团政法系统培养输送了大量专业人才。
学校规划用地面积143182㎡,总建筑面积69868.33㎡,行政楼3696.3㎡,教学楼6390.7㎡,食堂总面积3027㎡,实训实验楼8053.5㎡,培训中心总面积13449.7㎡,警体馆6161.6㎡,图书馆2011.5㎡,学生宿舍8702.1㎡,教师住宅楼13491.3㎡。
学校目前正按照兵团向南发展战略部署,积极推动南迁工作进程。
学校现有教职工108人,其中教授 3人,副教授 20人,高级讲师 3 人,讲师 34 人,助教 4人,硕士研究生 16人,职工14人,行政人员30人。
学校设有7个系部,分别是刑事司法系、公安系、法律系、基础部、政治理论部、信息技术管理系、警体部;4个教辅机构,分别是图书馆、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实训实验管理中心、政法干警培训中心。还有办公室、政治处、保卫处、后勤处等11个行政管理及服务部门。
学校设有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助理、法律事务、司法警务、社区矫正、罪犯心理矫治与测量、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民事执行、法律文秘等12个专业。
除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外,学校还承担着兵团政法干警培训任务,包括民警初任培训、岗位业务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等,每年系统内部培训4000人左右,对外承接培训1000人左右。2018年起学校与石河子大学合作办学进行维语专业专升本教学。目前学校正在积极推动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江苏警官学院合作办学事宜,以提高毕业生学历层次。
【主题教育】2019年1月,学校扎实认真围绕“八个一”的内容开展了“坚定信仰 信念 信心”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学校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塔大一些老教师致总书记的信上的重要批示精神的实施意见》作为写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奋进之笔”,为全面推进学校“转制、向南、升本”的根本遵循。继续深入开展忠诚教育“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按要求每季度选树各类标兵。加强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抵御和防范“双泛”思想、宗教极端和民族分裂主义向校园渗透,加强《关于新疆若干历史问题研究座谈纪要》精神、新疆“四史”和兵团发展史教育。深入推进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工作,构建思想育人大格局。自2019年9月以来,学校党委严格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兵团监狱管理局党委的领导下,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线,牢牢把握“教育报国守初心、立德树人担使命,对标检视找差距、奋进有为抓落实”的总要求,将主题教育作为武装党员思想,夯实学校党建的“铸魂工程”,作为深化学校改革、提升内涵建设的“育人工程”,将主题教育与中心工作、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招生】2012年起学校面向疆外19个省市招生。2019年统招大专计划招生920 人,实际录取869 人,完成计划 94.5 %。截止到2019年12月共有在校学生1754人,其中汉族1378人,少数民族376人。2020年我校预计招生2000人。
【科研】2019年度学校共有在研科研项目1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兵团社科基金项目8项。2019年我校获立兵团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分别是《新疆危安犯国语教育问题调查研究》和《融媒体与思政课创新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清代新疆流人与贬官文学研究》结项。
【民警培训】2019年度培训中心共承办了38期培训班,总计4718人次。开设课程主要是与警务实践联系较为密切的业务知识讲座课程,其中专业理论课程占70%,警体训练占30%。
【自学考试】2019年度,我校共有588名学生报名参加自考,339名学生报名参加自考本科辅导班,总及格率达到56%,比2018年上升5个百分点,全年共有52名考生自考本科毕业,1名学生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学生工作】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由系部主要管理,学生处督促、统筹。学生管理过程中突出警务化特点,半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等,对警容风纪高标准、严要求。
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国旗班、军乐团、艺术团等社团均多次参加兵团级汇报表演。
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兵团纪委执勤,兵团机关比武演练活动、军训教官培养、郁金香花展安保执勤及敏感节点学校维稳工作。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学生在兵团文艺、技能比赛中均获得了较好的成绩。
【助学工程】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按照上级的指导意见,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用“个人承诺”代替“认定盖章”的具体举措,成立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基本实现了精准资助。2019年度共计发放奖助学金180.16万元,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金60.95万元,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及减免17.13万元。合计258.24万元,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并顺利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学生实习】我校与公检法司系统的43个单位建立了实习合作关系,按照实习学生管理规定,2016级741名实习生全部签订三方协议。11月底至12月初,根据校领导安排,系部领导分三组赴南北疆实习单位看望实习学生,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跟进指导学生实习工作。
【平安建设】2019年学校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定期排查隐患;配合学校周边地区做好治安秩序的整治和排查,重点排查“三厅两吧一室”,切实保障学校周边环境的稳定;加强学校饮食卫生、防火安全等内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在师生队伍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演练活动,完善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开展平安科室、平安校园个人以及集体评选活动。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招 生 章 程
(2019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施行“阳光招生”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规范我校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前进东街158号
第三条 学校代码:11776
第四条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系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政法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办),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学校简况: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系兵团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秉承“从法明理、忠诚奉献”的办学理念,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突出“文能办案、武能擒敌”的办学特色。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形成了以刑事执行、法律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司法助理、刑事侦查技术、司法警务、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社区矫正、法律文秘、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语)、民事执行的骨干专业为主的学科和课程体系。学生入校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学员制服,实行警务化、半封闭式管理。学校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养成教育,注重学生的职业、就业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遵行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适应性强的办学思路,努力培养满足兵团、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需要的应用型和创新型政法人才。
第七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与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本校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规则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八)按国家及自治区招生政策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录 取
第九条 考生报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政法事业。
2、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澳抗阳性。
3、报考公安类专业(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考生要求五官、形体端正,参见当地公安部门组织的政审、体检要求;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无口吃、两耳无重听、无纹身、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
4、公安类专业(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考生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按照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参加军警类院校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且合格的考生。
5、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
6、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
第十条 招生录取严格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由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实施录取。
第十二条 凡成绩达到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上,根据专业要求以及“专业清”原则,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专业系公安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法律事务、司法助理、刑事执行、司法警务、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社区矫正、法律文秘、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语)、民事执行系普通专科批次录取。)其中,公安类专业男女招生录取比例为8:2,非公安类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报考公安类专业提前批次考生,学校严格按照军警类院校考生政审、体能测试要求执行。普通批次考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汉语授课。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应试外语定为:英语。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扰乱社会治安、走私贩私、吸毒贩毒等违法及犯罪行为的。
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因犯罪正在服刑的。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
学费严格按照物价、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公安类(国内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刑事司法系所属专业(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社区矫正)为3300元/年,其余专业为2900元/年;4人间住宿每人1200元/年,6人间住宿费每人800元/年,8人间住宿费每人600元/年。
第十九条 新生应按照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助学金,每年约有33%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可通过省招办的查询渠道查询,亦可登录学校网站(www.xjbtjx.com)查询录取情况,亦可直接同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查询。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0994—5822201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每年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修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此《章程》经学校授权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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