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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艺考面试考生守则

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和播音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的面试环节即将开始,面试时考生守则要遵守。

  1.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含培训机构统一定制的服装)以及佩带校徽、手表等参加面试。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场所的秩序。

  2.考生须在安排的单元时间参加面试,提前30分钟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候考和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考试。

  3.考生进入考试区域(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区、检录区、考场和考试期间专用的卫生间,下同),只能携带考试证件、黑色签字笔、乐器、道具、曲谱等规定的考试用具,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试区域。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试区域属于考试作弊行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试区域属于考试违纪行为。考点不提供手机存放管理服务,严禁考生将手机带入考试区域,一旦在考试区域内发现考生将手机带入,一律按作弊处理。

  4.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经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检查、身份核验后,才能进入考试区域候考。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完成全部面试考试科目后,才能离开考试区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弹唱,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

  6.考生面试时,考生只能报告自己的流水号,不能报自己的姓名和学校,也不得介绍姓名和学校,不得携带证明或暗示自己身份的奖状、作品或是其他文字材料,不得朗读暗示自己身份的作品,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7.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8.舞蹈类和表演类(服装表演)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证》要求着装,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9.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戏剧表演)和摄影摄像类专业面试时,每半天安排有两个面试单元,考生须按照专业考试证上规定的时间进入考试区域,未按规定时间候考和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

  10.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结束后查实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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