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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时间: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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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类考生须知

2、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音乐类考生须知

3、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播音与主持类考生须知

4、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舞蹈类考生须知

5、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表(导)演类考生须知(服装表演方向)

6、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表(导)演类考生须知(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7、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书法类考生须知

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类考生须知

一、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各科目成绩满分100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和形式详见《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美术与设计类)》。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3日,具体考试时间见下表;考试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入场。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8:30—11:30 14:00—16:00
2023年12月2日 素描 速写(综合能力)
2023年12月3日 色彩 -

2.考试地点: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考区统一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7日开始,考生可自行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打印本人《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流程

1.进入考场:考试当日,考生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在考试开始前4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身份核验: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接受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并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考生进入考场,按座位号对号入座。

3.考试:按监考员要求进行,各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将试题、试卷全部上交,检查没有遗留物品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离开考场。

5.考试过程中考场全程视频监控。

三、成绩发布

2024年1月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按考点要求进入考点,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参加考试,仅携带以下考试用具:画板(画夹)、小画架、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画笔、转笔刀(小刀)、橡皮(非电动)、擦布(纸)、颜料、水盒、水桶、调色板(纸)、吸水布、图钉或胶带。画板(画夹)上不得粘贴各种图案,不得书写有关文字。椅子(小凳)、吹风机、尺子、定画液、无关文字材料等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试卷纸和画笔要求:素描、速写(综合能力)和色彩科目试卷纸为八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考试画笔由考生自备,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美术与设计类)》。考试卷面不得出现任何与试题要求无关的标记。色彩科目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出场换水。

5.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

6.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音乐类考生须知

一、考试科目

 

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分为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类。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

音乐教育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各科目成绩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音乐表演:总成绩=乐理×15%+听写×30%+视唱×15%+器乐(声乐)×24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音乐教育:总成绩=乐理×15%+听写×30%+视唱×15%+主项×165%+副项×75%,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考试内容和形式详见《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音乐类)》。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4日、9日-12日,具体考试场次(考场)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入场。

2.考试地点: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乐理、听写科目:文华楼,两门笔试同一考场连续进行;

声乐、器乐科目:中慧楼、琴房楼,按专业分类进行;

视唱科目:音乐学院教学楼,按专业分类进行。

3.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7日开始,考生可自行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打印本人《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音乐类-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按时参加考试。

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类的考生须分别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中视唱、听写、乐理科目只考一次。

二)考试流程

1.笔试科目(乐理、听写)

(1)入校:7:30开始从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东大门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校。入校后根据工作人员及路标指引,径直到文华楼下按考场号牌排队等候入场,等候期间可调频测试听音耳机,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

(2)入场:7:50开始考生有序入场签到,并由监考员核验身份后对号入座。考前监考员下发考生信息条形码,考生应认真核对信息条形码上的信息。考生接到试卷后,检查试卷和答题卡有无破损。检查无误后,考生将信息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并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

(3)考试:8:30-9:30为乐理考试,9:50-10:20为听写考试,两科目考试连续进行。听写考试正式开始前5分钟试听音频,考生可再次检查耳机是否正常。乐理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离场:考试结束时请考生在座位上静候监考员逐一收取试卷和答题卡,考生按指令离场。两个科目均不允许提前交卷。

2.面试科目(声乐、器乐、视唱)

(1)入校: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从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东大门入校。

(2)签到及候考:考生须在准考证规定的考试场次开始前50分钟到相应专业签到区等候检录并参加考试,该场考试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签到后考生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区,候考区紧邻考场,请考生务必保持安静,此时工作人员将通过人脸识别设备和考生身份证件核验考生身份。

(3)入场考试:考生根据监考指令进入考场,并按考官指令开始考试。考试时,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表演,若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或工作人员可以叫停。考试结束,经考官示意后方可离开。

参加多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需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完成相应科目的考试。

三、成绩发布

 

2024年1月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音乐类统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四、注意事项

 

1.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2.乐理科目包括选择题和主观题,以选择题为主;考生须将答案填写(涂)在答题卡上,选择题必须用2B铅笔作答。

听写科目需使用头戴式调频耳机收听试题,请考生自备头戴式调频耳机(不允许使用收音机+耳机)用于收听试题,收听频率为FM86.0或FM88.0。作答时,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

建议考生提前调试和熟悉设备使用方法(能正常收听FM各频道广播节目即可),以免临考慌乱。

3.视唱科目考生按分组抽取试题,在各自pad上有30秒备题时间,倒数3秒时系统连续给三遍标准音a1,然后1分钟内一遍完成视唱。考试全程高保真录音录像。

器乐科目考生自行选择两首曲目(片段)进行表演,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要求背谱演奏。

声乐考生自行选择两首歌曲(片段)进行表演(民族唱法考生必须有一首中国声乐作品),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

4.钢琴、竖琴、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马林巴、木琴、排鼓、堂鼓、架子鼓由考场提供,鼓槌学生自带。其他乐器考生自带,必须与报考器种一致。

5.声乐、器乐考试全程不得使用任何伴奏。

6.考生参加面试科目考试,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的言语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参加笔试科目考试,可以携带头戴式调频耳机、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8.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笔试科目考试不允许携带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9.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播音与主持类考考生须知

一、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各科目成绩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

考试内容和形式详见《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播音与主持类)》。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3日,具体考试场次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入场。

2.考试地点:中国传媒大学,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3.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7日开始,考生可自行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打印本人《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流程

1.集合: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在准考证规定的考试场次开始前50分钟到指定地点等候检录并参加考试,该场考试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

2.身份核验:考生根据工作人员引导至身份核验区,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检查妆容。考生进入候场区前须关闭并上交手机,禁止携带录音录像设备,违者按违纪处理。

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考生须保证人像轮廓、五官清晰,露出眉毛及耳朵,如佩戴框架眼镜须避免镜片反光。

3.抽签及候考:考生身份和考试场次确认无误后,考生随机抽取考场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区并按顺序排队等候。考生抽取考场号后不得离开候考区,等候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备考区。

4.复查及备考:考生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到相应考场备考区。工作人员复查考生身份、妆容,确认无误后扫码生成流水号,考生按流水号顺序备考。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不少于15分钟,不允许考生在试题上做标注。

5.正式考试: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所有考试科目。考生进入考场后面向镜头,先以站姿展示形体,再以坐姿逐项进行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内容的展示。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科目考试。若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或工作人员可以叫停。

6.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将试题留在考场,检查没有遗留物品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离开考场。

7.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考试成绩发布

 

2024年1月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由中国传媒大学南门或北门入校,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2.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3.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

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了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4.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舞蹈类考生须知

一、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各科目成绩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舞蹈基本功×120%+舞蹈表演×150%+舞蹈即兴×3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考试内容和形式详见《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舞蹈类)》。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3日,具体考试场次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入场。

2.考试地点:北京舞蹈学院,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3.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7日开始,考生可自行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打印本人《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舞蹈类)》。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流程

1.入校: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从南门进入学校,按照准考证规定的考试场次开始前5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候检录并参加考试,该场考试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

2.身份核验:在校门出示准考证后,按照设立的指示牌进入考场楼到达考生检录区进行身份证验证并领取考号。

3.备考:检录顺序按15人左右为一组依次检录,检录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备考区,须将“舞蹈表演”科目音乐提交考务人员。音乐统一使用U盘存储,MP3格式,文件命名为“北京统考—《剧目/组合名称》”。考生需自行做好热身活动,避免受伤。

4.正式考试:考试按照科目设置考场。“舞蹈表演”科目设置为1个考场,该考场为单人进场考试;“舞蹈基本功+舞蹈即兴”科目设置为1个考场,该考场为按组进场考试。考生应听从现场考务人员的引导安排,进入相应科目考场后按照《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舞蹈类)》的规定,进行相应考试项目的展示。若展示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或工作人员可以叫停。

5.离场:完成两个考场共三个科目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物品,在考务人员指引下离开考场。

6.备考区及考场全程监控,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考试成绩发布

 

2024年1月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舞蹈类统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统一由北京舞蹈学院南门入校,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2.国际标准舞的舞蹈表演科目如需要可带舞伴。舞伴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入校园及检录区,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考生在进入校园前须将舞伴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填写在准考证上。舞伴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其搭档考生的姓名及准考证号。开考前舞伴的身份证复印件交考场考务留存。

考生应与舞伴按要求同时进入考场,若考生将除舞伴外的人员带入考试场所,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3.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

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禁考生、舞伴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4.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表(导)演类考生须知(服装表演方向)

一、考试科目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各科目成绩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形体形象观测×150%+台步展示×120%+才艺展示×3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考试内容和形式详见《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表导演类)》。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具体考试场次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入场。

2.考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

3.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7日开始,考生可自行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打印本人《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流程

1.入校: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在准考证规定的考试场次开始前30分钟到达候考区等候检录并参加考试,该场考试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

2.形体测量: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到5号楼大礼堂一层大厅身份核验处核验,并现场提交专业考试才艺展示科目的伴奏音乐,无伴奏音乐的考生可不提交。等候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形体测量室测体。

形体测量时,上身呈裸身状态,下身穿着肉色或白色内裤。考生如有纹身、疤痕或者胎记情况应如实向工作人员说明,详细描述具体位置和大小面积。

3.考试:考生在考试时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到7号楼二层报告厅签到,进入等候区按工作人员引导参加考试。任何非考试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区域。考生进入考场前,应认真检查自己所带证件及符合各考试科目要求的服装道具是否齐全,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生进入考场前须领取号码牌。

形体形象观测考试科目,考生按照工作人员引导,5人一组进入考场更衣室并更换泳装,入场时应保持安静和环境整洁,将号码牌佩带在上身正面右下方,并在后台等候考试,候场时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将头探出背景板,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有问题可向工作人员咨询,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赤足进入考场。

形体形象观测科目结束后,考生应迅速到后台更换服装,将号码牌佩带在上身正面右下方,准备台步展示科目考试(女生须穿高跟鞋)。考生按顺序逐个登台,完成行走、转身、造型等台步展示过程。

台步展示科目结束后,考生应迅速到后台更换服装,将号码牌佩带在上身正面右下方,准备才艺展示科目考试。考务人员按照考生上交的伴奏音乐播放,无伴奏音乐考生应事先向考务人员说明。才艺展示科目,考生先以普通话进行自我介绍(不可透露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然后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等体现肢体动作的才艺中自选一种进行展示。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带好自己的所有物品迅速离开考场,离场前须在签到处交回考试所用号码牌,不得将号码牌带出考场。

三、考试成绩发布

 

2024年1月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表(导)演类统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统一由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南门入校,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音乐播放器等。

2.考生现场提交的才艺展示科目伴奏音乐请统一使用U盘存储(U盘内不得存储伴奏音乐以外的其他文件),文件采用MP3格式,统一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

3.各科目考试中,考生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长发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

4.考生必须遵照下列着装要求提前准备,并按要求在不同考试科目时进行着装。

(1)形体形象观测科目:女生着分体式纯色泳装,泳裤为三角式,不可带裙边;男生上身裸身状态,下身着纯色三角泳裤。赤足。

(2)台步展示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1套服装,着装要大方得体。女生须穿高跟鞋。

(3)才艺展示科目:考生可以根据才艺特点自备服装,着装要大方得体,避免低俗化。

5.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

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6.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表(导)演类考生须知(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一、考试科目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各科目成绩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戏剧影视表演:总成绩=文学作品朗诵×100%+自选曲目演唱×50%+形体技能展现×50%+命题即兴表演×10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戏剧影视导演:总成绩=文学作品朗诵×50%+命题即兴表演×50%+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考试内容和形式详见《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表导演类)》。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10日,具体考试场次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入场。

2.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海淀校区),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3.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7日开始,考生可自行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打印本人《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导演)》。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按时参加考试。

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的考生须分别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流程

1.面试科目(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在规定的考试场次开始前50分钟到达候考区等候检录并参加考试,该场考试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

(2)考务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确认无误后,考生随机抽取考场号,并在考务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前往面试考场。

(3)考生到达面试考场后,按顺序排队准备考试。

(4)考务工作人员组织每组考生在考试开始前,抽取“命题即兴表演”科目考题。

(5)考生依序进入考场开始考试。

(6)考生按照科目顺序依次完成所有面试科目考试。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若到达规定时间考生考试仍未结束,评委或考务工作人员可示意考生停止当前科目的考试。

(7)当考生完成除“命题即兴表演”以外其余面试科目考试后,考务工作人员将该考生抽取到的“命题即兴表演”科目考题信封交给考生。考生当场拆开信封,看题后开始构思。此时考务工作人员开始计时,2分钟后考生停止构思,开始“命题即兴表演”科目考试。

(8)考试结束后,考生将试题留在考场,检查没有遗留物品后,在考务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离开考场。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按科目顺序进行面试考试。

2.笔试科目(叙事性作品写作)

(1)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规定考场进行检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按准考证规定位置就坐,监考人员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3)笔试开考指令下达后,考生统一开始答卷。笔试结束指令下达后,考生一律停笔,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卷。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监考人员清点答卷数目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三、考试成绩发布

 

2024年1月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表(导)演类统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四、注意事项

 

1.考生统一由北京电影学院西门入校。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入校,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须按照两方向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分别参加面试考试。

3.参加表(导)演类面试科目的考生一律不得化妆。

4.考试全程考生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

5.参加“形体技能展现”科目的考生如需使用音乐伴奏,须自备音乐及播放设备(不可使用可通讯设备播放伴奏)。

6.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笔试科目考试不允许携带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7.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书法类考生须知

一、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两个科目,书法临摹完成两道临摹题目,两幅作品各75分,总分150分;书法创作完成两道创作题目,两幅作品各75分,总分150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书法临摹+书法创作。

考试内容和形式详见《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书法类)》。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具体考试时间见下表;考试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入场。

日  期 上   午
8:30—10:00 10:30—12:00
2023年12月9日 书法临摹 书法创作

2.考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

3.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7日开始,考生可自行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打印本人《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书法类)》。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流程

1.进入考场:考试当日,考生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在书法临摹科目考试开始前4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身份核验: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接受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并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考生进入考场,按座位号对号入座。

3.考试: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两科目考试连续进行,未经允许中间不得离场,书法临摹科目不允许提前交卷。书法创作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将试题、试卷和草稿纸全部上交,检查没有遗留物品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离开考场。

5.考试过程中考场全程视频监控。

三、成绩发布

 

2024年1月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书法类统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统一由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东门入校,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2.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分别提供两张正式考试用纸、两张草稿纸。书法临摹试卷纸张为四尺三开,竖式书写;书法创作试卷纸张为四尺对开,竖式书写。

3.考生参加考试,仅携带以下考试用具:毛笔、墨汁、砚台、毛毡、黑色签字笔、铅笔等考试用具,考试全程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尺子、书法工具书、吹风机等。

4.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不得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5.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信息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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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下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书法类).pdf
  点击下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表导演类).pdf
  点击下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舞蹈类).pdf
  点击下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播音与主持类).pdf
  点击下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音乐类).pdf
  点击下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美术与设计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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