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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直升专招生简章

时间: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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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直升专

招 生 简 章

 

第一章   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职教20条”精神,推动新时代新疆职业教育发展,进一步统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扩大高职教育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学校学生多样化成长,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职业教育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更好地服务地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此简章。

办学优势:

●国家公办普通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

●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

●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指定的西北五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联合开展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南疆唯一立项的自治区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优秀”等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批“四年制应用本科”和“五年制应用本科”试点院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产业园区护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

 

学院概况: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隶属阿克苏地区行署管理的全日制普通综合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始于1958年,20023月由原阿克苏地区农业学校、卫生学校、农业机械学校、财贸学校、文化艺术学校、体育运动学校6所中等专业学校合并组建。2004年被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指定为西北五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2008年通过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2012年被评为自治区高校思政教育评估优秀院校;2014年以优异成绩迈入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2020年被列为自治区优质校建设单位。学校扎根边疆办学60余载,致力于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建成“地区离不开、疆内走在先、国内有影响”的新时代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

学院占地面积1162亩,校舍建筑面积17.98万平方米。学院紧紧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和地区“七个基地”建设布局,开设医药卫生、农林牧渔、装备制造、财经旅游、轻工纺织等涵盖13个专业大类的6个职本衔接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和39个高职专业,建设有3大自治区优质专业群、2个自治区水平骨干专业群及3个校级特色专业群,打造“323”专业群架构。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国家“1+X”证书试点专业52个。现有校外实训基地183个,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提升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3项,自治区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实训基地2个,各专业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均大于55%,学生岗位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岗位实习率100%。近五年学院在地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教育教学能力大赛等获奖350余项,承办各级各类赛事20余场次。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万余人。专任教师593人,其中高级职称109人,中级职称165人,初级职称117人,“双师型”教师231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特殊支持后备人选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人,天山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天山青年1人、托峰英才9人、自治区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6人,自治区天山英才教育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2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级教师创新团队1个。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直升专招生的总计划为550人。面向自治区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及自治区各高职院校附设中职班招生。直升专招生专业及其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数

收费标准

小计

普通类

单列类

 

护理

兼收

60

35

25

3900元/学年

 

 

 

 

助产

兼收

25

13

12

医学检验技术

兼收

5

5

 

康复治疗技术

兼收

5

5

 

老年保健与管理

兼收

5

5

 

学前教育

兼收

110

60

50

2900/学年

大数据与会计

兼收

35

10

25

3000/学年

 

 

 

旅游管理

兼收

5

 

5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兼收

5

 

5

电子商务

兼收

20

10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兼收

20

5

15

3300元/学年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兼收

10

5

5

智能控制技术

兼收

10

5

5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兼收

15

5

10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兼收

5

5

 

学费待定/学年(与北京翔宇集团合作办学专业)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兼收

15

15

 

现代纺织技术

兼收

20

5

15

3300元/学年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兼收

5

 

5

棉花加工与经营管理

兼收

10

5

5

服装设计与工艺

兼收

25

5

20

畜牧兽医

兼收

20

5

15

3300元/学年

 

 

园艺技术

兼收

15

5

10

数字媒体技术

兼收

15

5

10

云计算技术应用

兼收

15

5

10

学费6600元/学年(与北京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软件技术

兼收

20

10

10

计算机网络技术

兼收

40

5

35

学费6600元/学年(与武汉厚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

兼收

15

5

10

 

第三章   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取得2024年三校高考资格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3、报考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为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护理、助产、医学检验、康复、老年保健、学前教育专业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1年或1年半学制的中职毕业生不得报考。

 

第四章   推荐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4日--4月10日前,过期不受理。

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选拔程序予以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3

2、4月10日前,推荐院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毕业生《202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附件1)、《202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附件2)、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报我院校进行审查。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在向我院报送直升专学生申请表前,须由学校校长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过期不予受理。

3、相关表格可到(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栏目下载)下载地址:http://zsb.akszy.com/28511/

4、4月26日以前,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及专业等相关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核查无误后上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xjzk.gov.cn)。

第五章   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规则

1、考试时间:线上面试2024年4月14日—4月15日)2天,11:00-19:00。

2、考试方式:由“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文化素质+综合素质”占比为各50%,其中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中职在校期间课程平均成绩;综合素质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评价。

3、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3+综合素质成绩总分值为600分。

⑴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中职在校期间课程平均成绩×3,分值为300分。

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试方式:线上面试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学院自行加权比重,分值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由学院教务处联合二级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

4、录取: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自我约束”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1)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2)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3)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4)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被录取学生若书面声明放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6)4月26日以前,学院公开考生成绩、考核合格标注、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录取结果、违规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核查无误后上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

(7) 2024年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

5、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学籍管理

 “直升专”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按照教育部及《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录取的学生,其毕业证书发放等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组织工作

成立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直升专录取公平公正公开及直升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直升专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全面负责直升专招生工作。

2、建立直升专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直升专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3、直升专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7—6889137

第九章   其他事宜

推荐院校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申请表照片处需粘贴考生本人纸质版一寸免冠照片;

2、202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含电子版);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上;

4、以汇总表顺序准备被推荐考生的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只需要提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的证书复印件)

5、相关表格可到(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栏目下载)下载地址:http://zsb.akszy.com/28511/

 

第十章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b.akszy.com/

通信地址: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镇学府路041号    邮政编码:843000)

联 系 人:李俊逵老师 ( 13179970056   0997-6889203)

电子邮箱:junkui@vip.163.com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4直升专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工作内容

44-410

中职学校推荐上交报名相关材料。(过期不受理)

410

各中职学校汇总名单、公示,上报相关材料至我院,过期不予受理。

414-415

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线上面试)。

418-420

招生院校依据直升专招生实施方案进行录取。

421-426

招生院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30日前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对院校上报的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并将核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提供各招生院校办理录取手续,考试院打印院校录取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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