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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6)所述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6)所述条件。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对按以上(3)或(4)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7)我校不接受大一、大二和大三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联合考试)的,报考条件详见报考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报考条件详见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简章及援藏计划硕士生招生简章。

(四)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报名程序

(一)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填报志愿、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考试(不含援藏计划)和我校艺术学院美术学(代码:1304Z1)专业的考生应选择中国人民大学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人大考点现场确认的考生必须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及网上报名截止前三个月,即2018年7月-9月或8月-10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或户口所在地(人大考点现场确认的考生必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现场确认的通知。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根据报考点选择要求规定,应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证明者,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上文报考点选择部分所述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携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核验。

(5)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6)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向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9)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0)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11)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复试时备用)。

六、考试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 初试地点: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请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6.初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初试结束后,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自行查询。

7.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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